新快报8月29日报道 广州一名男子在火车站抢夺旅客皮包,发现包内有5万余元现金,挥霍了两万多元后,该男子顿觉“良心受到谴责”,遂委托多名“中间人”几经辗转将剩下的3万元赃款和事主的手机交给了警方。该男子在潜逃了5年后终被抓获。昨日,广州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判决该男子有期徒刑四年半。
据公诉机关控诉,2002年6月14日凌晨5时许,张新绿在韶关火车站三站台盯上了两名旅客,趁女旅客不备之机,从背后冲过去,抢走其手中的黑色皮包1个,内有人民币50200余元及价值1050元的摩托罗拉手机1部。
张新绿挥霍了赃款20200元后,心里感到害怕,决定将剩下的30000元和手机退还给事主。为此,他让朋友把赃款、赃物交给妻子,其妻把这些赃款、赃物交给陈某,委托他交给韶关铁路刑警。
今年4月18日,潜逃了5年的张新绿被警方抓获归案。
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审理认为,张新绿的行为已构成抢夺罪,但因其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