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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抢劫强奸12起 当庭耍横叫法官闭嘴

来源: 作者: 时间:2007-11-14 点击:

青岛早报11月14日报道  “别念了!我都认了,还念什么?”昨天,市中院开庭宣判,身负一条人命,抢劫、强奸、杀人、敲诈勒索罪行累累的被告人梅某竟然要求法官“闭嘴”。梅某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受害人家属22万余元。

流窜三地作案12起

“7000元租给我吧,我想让老婆经营服装店。”去年8月11日下午1时许,吉林男子梅某以租店为名,赶到胶州市广州南路女店主焦某经营的服装店中,双手猛掐焦某的颈部、并用床单捂闷,杀死焦某,抢走价值5000余元的财物。

去年11月6日上午8时30分许,梅某故伎重施,在胶州市兰州东路捆绑住受害人傅某的双手,抢走价值1万余元的财物,又强奸了傅某,还用手机拍下她的裸照后离开现场,傅某随即向警方报案。

“不想你的照片上网,就拿5000元钱来!”去年11月8日9时许,梅某以曝光裸照相要挟敲诈勒索傅某。警方得知后,让傅某跟梅某通电话来拖延时间,警方利用技术手段掌握梅某的行踪,两个小时后,在一处公用电话处抓获梅某。去年11月9日,梅某被刑事拘留,12月13日被逮捕。

警方调查得知,梅某是吉林通化人,28岁,没有固定职业。从去年2月起到11月,梅某先后在胶州市、平度市、潍坊市连续作案,分别以租店、租房、购物等为名,采取掐扼颈部、持刀、铁棍相威胁、捆绑双手等手段,抢劫作案12起,致1人死亡,其中未遂1起,共劫得财物价值2.6万多元;强奸作案6起,强奸妇女6人;敲诈勒索作案未遂1起。

宣读罪状时他插嘴

“别念了!我都认了还念什么?”梅某在法官宣读其罪状时大声对法官说,经过法官当庭训诫才不再说话。

市中院认为梅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胁迫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并致1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抢劫;还强奸妇女3人(另三起证据不足),并以曝光被害人裸照相要挟敲诈,其行为还构成强奸罪、敲诈勒索罪,依法应予以数罪并罚,被告人梅某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以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以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赔偿被害人焦某的家属民事赔偿22万余元。

“我认了,不上诉!”梅某听到死刑判决以后,表现得很平静,没有丝毫的悔罪表现。

受害人家属在庭后表示判决“大快人心”。被害人焦某的母亲庭后对记者说,焦某是他们的独生女,被害时只有25岁,女儿的去世对他们一家带来了沉重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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