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枪入户劫财枪击屋主
案件回放:去年7月15日,李赐添、彭春霞携带手枪等作案工具,以找杨某业看病为由诱骗杨某业的儿子杨某恩开门,当杨某恩电话通知父亲回家诊病时,李赐添伺机打晕杨某恩,将其捆绑、封口、反铐双手。
不知情的杨某业回家后,李赐添持手枪迫使其交出财物并捆绑、封口、铐手,抢得码相机、手机、现金及购房合同1份,还威逼杨某业写下150000元欠条。李赐添害怕事发欲逃离现场时,所持枪支击中杨某业头部,致其当场死亡。随后,李赐添为了掩盖其犯罪行为,持刀刺杀被害人杨某恩,并意图制造火灾毁灭现场证据,在打开煤气炉开关,留下火灾隐患后逃离。
此外,法院查实在2002年12月,李赐添采用假购车真骗贷的手法,骗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投保消费贷款保证险,向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个人汽车消费贷款231000元,购买一辆广州本田奥德赛汽车,造成银行损失本息共计247370.34元。
广州中院宣判
广州中院认为,李赐添、彭春霞分别构成抢劫和故意杀人罪,判处李赐添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彭春霞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10000元。
偷盗被发现捅死围堵市民
案件回放:今年6月9日晚上10时许,罪犯李永群(湖南江华人)在广州番禺区东环街蔡边村市场附近,见3名女子在玩手机,顿生盗念,尾随至到番禺东环街蔡二村新楼坊二巷10号出租屋楼下,伺机潜入屋内作案。
当晚11时许,李永群趁机潜入该出租屋踩点,后买来1条绳子返回出租屋楼顶天台。次日凌晨2时许,李永群将绳子一端捆绑天台楼梯扶手,用手抓住绳子另一端潜入404房,,盗去尹某3人手机各1部,以及出租屋房门锁匙1串。6月28日晚12时许,李永群用偷得钥匙,再次窜至屋内上述地点,打开出租屋大门后上至楼顶,次日凌晨3时许从楼顶天台爬入403房,盗去苏某手机1部。
6月30日凌晨2时许,李永群第三次窜至上述地点,伺机作案。凌晨3时许,李永群将顺着绳绳子一端绑天台楼梯扶手,绳子另一端系其腰部潜入404房,盗去手机等,结果被人发现。,附近居民万祖红等人闻讯后前往抓捕,为抗拒抓捕,李永群用随身携带水果刀刺中万祖红左胸部致其死亡,同时刺伤另外1名市民。
广州中院宣判
广州中院审理认为,李永群行为分别构成抢劫和盗窃罪,虽然其投案后坦白交代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但并不足以减轻其罪责,遂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死者家属18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