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青年报1月16日报道 去年6月25日凌晨,重庆两路口希尔顿酒店发生一起意外事故,四川男子罗先生从该酒店22楼坠下奇迹生还,在本市引起了轰动,酒店窗台高度成为争议的焦点,罗先生将酒店告上法院,索赔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23万余元。昨日,此案在渝中区法院审理。
男子坠22楼奇迹生还
去年6月17日,罗先生被公司派到重庆参加技术培训,入驻重庆希尔顿酒店,与其同事周某同住一个房间,25日凌晨,酒店外一声闷响惊动了保安,保安迅声在9楼阳台找到从22楼坠下的罗先生,“我从22楼摔下来了,快扶我回房间。”当时,罗先生意识很清楚,还要求保安送他回房间,随后,罗先生被送至急救中心。
罗先生奇迹般活下来了,经医院诊断,罗先生腰二椎暴裂性骨折、双下肢不完全瘫痪、身上多处骨折,同年8月10日,罗先生康复出院。
原告:酒店窗台不符合标准
罗先生经司法鉴定损伤程度属八级伤残。
昨日庭审时,原告没有出庭,原告的代理律师称,原告是四川某大学的高材生,月收入上3万元,是公司的部门主任,但他现在不能上班,靠拄拐杖走路,生活也不能自理,而且医生称“他还有瘫痪的可能”,原告曾找酒店协商赔偿事宜,遭到对方拒绝,所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代理人称,事发前原告房间的周某确实与酒店签订过协议,酒店打开窗户是周某签字承诺“出了事安全自负”,但原告并没有签字同意,该酒店窗台离地面的高度不符合国家规定,因此,酒店应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他喝了酒且可能是自杀
“我们不该承担赔偿责任,他是自杀。”被告律师称酒店工作人员可以证明罗先生是在醉酒后回到酒店房间,并有酒店保安看到罗先生一人站在靠窗户处自言自语,该保安还提醒过要他注意安全,罗先生当时称“没事的,她不爱我了,我还爱她,没事的,没事的。”由此可见罗先生可能是为情自杀,酒店设施也是经重庆相关部门质检过,符合标准的,酒店不应承担任何赔赏责任。
昨日庭审最后,法官表示于下午到酒店测量酒店窗台高度。
酒店窗台高度不符规定?
昨日发稿前,记者了解到,渝中区法院法官与双方一起来到位于渝中区两路口的希尔顿酒店,当着双方的面,法官测量出酒店窗台离地面高度为46。5CM。
原告代理人告诉记者,按国家规定的标准,窗台高度低于80CM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记者昨晚准备联系被告律师询问有关情况,但其留给记者的一个手机号是空号。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