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奇) *ST大唐8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由于公司在2004年年报中虚增利润,证监会拟对*ST大唐处以30万元人民币罚款,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分别予以罚款和警告。
大唐在2004年年报中公开的利润总额约为6239万元,但证监会调查后认定,大唐在2004年通过费用资本化、少提资产减值准备、不当确认投资收益等方式,虚增该年度利润总额约3719万元,虚增利润超过其年报所称利润的一半以上。
*ST大唐昨天承认,2004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会计报表附注中,未披露2004年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