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讯: 本月3日,市地税局组织专业队伍对城区一些出租房屋无按时缴税的“钉子户”进行查封和发出强制执行措施告知书。
当天,市地税局会同公安机关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开展执法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查封了中环三路20号出租房屋;并对环市北路132号、159号出租房屋纳税人发出强制执行措施告知书。
自今年4月份以来,市地税局组织专业队伍对城区出租房屋税收进行大清查,绝大部分出租房屋纳税人都能按时申报纳税,但有小部分经税务机关催报催缴和限期缴纳仍未清缴。对此,市地税局将在近期对不依法缴纳税款的出租(或自营)房屋纳税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偷税情节严重或有抗税行为者,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文 革、苏剑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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