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全省率先实行基层党(工)委书记向全委会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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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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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讯 本月14日,中共廉江市委召开2004年度基层党(工)委书记向市委全委会述职测评会。这是我市深入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全面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决定》,加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能力,全面推进“三个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据悉,实行基层党(工)委书记向全委会述职,在全省尚属首次。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伍杰忠,市政协主席宋圣金、市委副书记温宁,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何鑫,市委副书记陆燕朋等领导参加了测评会。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伍杰忠主持会议。
会上,与会的市委全体委员首先审议通过了《廉江市2004年度基层党(工)委书记向市委全委会述职测评办法》,并听取了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陈智介绍《廉江市2004年度基层党(工)委书记向市委全委会述职市委委员测评等次评定参考标准》;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基层办主任钟作光汇报了对各镇委、街道党工委书记考核情况。随后,被测评的17个镇委书记和3个街道工委书记分别向市委委员、市委候补委员作述职报告。
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市委全委会在评价、使用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的作用,调动基层党(工)委书记抓党的建设、社会发展和稳定等各项工作的积极性,全面提高基层党(工)委书记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扎实有效地推进“三个文明”建设。2004年7月,市委制定并下发了《中共廉江市委关于基层党(工)委书记向市委全委会述职办法(试行)》文件,决定从今年起,各镇党委书记、街道党工委书记每年必须定期向市委全委会述职。述职办法主要有个人总结、群众测评、组织考核、书记述职、市委委员评议等五项内容。其中,市委委员评议测评是市委委员根据述职对象的述职、组织部门的考核报告、群众测评结果及完成各项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后,无记名投票测评。测评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在述职评议中,不称职票占总票数20-30%的,实行诫勉谈话、当年不能评先评优;不称职票数超过30%的,视其情况免去其现职或调整工作;对被评为末三位的要向市委作出书面解释,说明后进原因;连续两年被评为末三位的,采取适当的组织措施。市委将按述职测评结果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湛江市委组织部副处级组织员陈学参加了会议并作了讲话。他认为我市实行基层党(工)委书记向市委全委会述职的做法创新了干部管理制度,走在湛江各县(市)区前列,希望我市能进一步规范操作、完善机制,为湛江提供宝贵的经验。
与会的全体市委委员经过认真听取各基层党(工)委书记的述职报告,并根据组织部门的考核报告、群众测评结果及完成各项工作情况,进行充分讨论、综合评价后,实行无记名投票测评。经测评,被评为优秀的基层党(工)委书记有6人,称职的14人,没有不称职的。(叶燕乔 苏剑文)
来源:廉江市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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