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镇实行村级干部退休制度效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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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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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讯 在新时期下,如何充分调动农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稳定农村干部队伍,解决村干部老有所养的问题,解决后顾之忧,建立和健全适应农村基层特点的激励和保障机制是当前实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石城镇委、镇政府采取了切实可行的办法。
早在1990年,该镇根据自身实际,制订了《石城镇管理区干部退休办法的暂行规定》,对村干部的退休条件、退休标准作了具体明确规定,并从镇财政、村干部工资、生产性奖金、企业上调费等四个渠道筹集资金,设立退休基金,由专人专职管理,确保退休干部工资能够按月定时足额发放。在经过多年的实践后,针对《规定》的不足,该镇于二000年对《规定》作了修改和完善,进一步提高了村级退休(职)干部的福利待遇,使他们更安心扎根基层,努力工作,为该镇全面实施固本强基工程打下坚实而良好的基础。(张荣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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