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制止有偿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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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3-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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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讯 近日,市教育避再度重申“任何学校任何个人不准利用节假日、课外时间组织(或协助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收费进行有偿补课(初中毕业班除外),对违规的单位和人具作严肃处理。
学校违反上述规定,除退还所收补课费给学生外,当年不得评优评先;校长当年不得评优评先、晋升职务职称和提薪,并依照干部管理权限,属教育局任免的,由教育局给予政纪处分,属市委任免的,报市委处理。
在职教职工违反上述规定,除责令其退还所收补课费给学生外,属初犯者当年不得评优评先、晋升职务职称和提薪;属再犯者,除处以“初犯者”的处罚外,当年的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档次;情节特别严重者,除给以“再犯者”的处罚外,学校的调离市区,镇所在地学校的调到村校。
离退休教师违反上述规定,责令其作书面检讨,并没收其教育教学设备及一切非法所得,责令其原工作单位扣发其当年一切福利及补贴。
其他社会团体及人员违反上述规定,市教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樊开发 傅远强)
举报电话:教育局6683301(教育股) 6688505(监察股) 廉城教办:6688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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