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经『一事一议』休想筹资筹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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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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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讯 近日,由市纪委、交通局、税改办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只用一天时间,就查处了一起违规收取修路费的案件。
经调查组查明,今年11月,平坦镇丰背村委为解决修建乡村道路资金缺口问题,召开了只有部分村民小组长、村委干部、党小组长参加的会议,就作出了向每位村民收取15元修路费的决定,并于同年12月收取了某村一位到村委办理未婚证明的村民30元(该村民一家两口人)的修路费,违反了《湛江市农村村内筹资筹劳“一事一议”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此,调查组责令该村委迅速将违规收取的款项全额退还该村民,在没有按“一事一议”有关规定办理审批程序的情况下,立即停止收取村民的修路费。(黄日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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