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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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3-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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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讯 我市加强治理教育乱收费,取得了明显的效果。特别是今年10月13日开始,物价、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联合对全市22个镇57间中小学校的2002年春季学期以来的收费进行了检查,经物价部门对照有关政策文件,初步认定全市被检查中小学校违纪收费16项,金额156万多元(不含湛江市下查部分)。这是本报记者在10月30日的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情况通报会上了解到的。
通过这次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绝大部分学校严格执行“一费制”的收费标准,各学校的收费能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多数学校都能以积极负责的态度,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如廉城镇在动员会后,能迅速行动、统一部置,将各小学收取一年级新生的台椅费及时退还给学生家长。吉水镇中心小学、鹤岭中学等也能在市政府动员会后将自查出的违纪收费退还给学生家长。据不完全统计,自查自纠阶段自行退款金额60多万元。部分镇还建章立制,制止乱收费。如河唇镇委、镇政府制订了乱收费行为的处分规定,对乱收费的学校,除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外,学校三年内不能评先进、上等级。
通过检查也发现了个别学校法制观念淡薄,对“一费制”政策采取不理的态度,公然提高书杂费的标准等问题。
会上,副市长郑炎章在肯定我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成绩的同时,提出了各校一定要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张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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