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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企业受重点保护

来源: 作者: 时间:2003-11-05 点击:


    廉江讯  10月31日,8位民营企业老板欢欢喜喜地从市领导宋圣金、肖日英以及市纪委监察局领导手中接过刻有“企业权益重点保护单位”的牌匾。这是市纪委监察局为了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民营企业做强做大所作出的重点保护重点企业的决定。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民营经济是我市实施“工业强市”战略的一项重大举措。据了解,市纪委监察局决定每年挂牌保护一批依法生产、依法经营、依法纳税、规模较大、纳税金额较多,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企业。
在挂牌仪式上,市纪委监察局领导明确指出,各级党政机关及相关管理部门要提高对民营经济的管理和服务水平,要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不得对民营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各有关职能管理和执法部门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故意刁难民营企业,不得随意查扣民营企业的财物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干扰、阻碍民营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不得收受民营经济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的礼金和红包。对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吃、拿、卡、要”,截留、挪用政府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资金,歧视、排斥、压制民营企业以及干扰、阻碍民营企业正常生产和经营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坚决从速从严查处,视其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触犯刑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另外,经市纪委监察局常委研究,还于近期订出了一系列关于保护和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措施,做民营企业主的贴心人,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

    民营企业老板代表作了发言,感谢市委、市政府和纪检监察部门对民营企业的重视和支持,并表示会依法生产、依法经营、依法纳税,打好品牌,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将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为推动廉江经济发展多作贡献。(林达琳 黄俊友 戚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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