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蓝色国土意识 实行依法有偿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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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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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讯 9月3日,以湛江市人大常委会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刘菊为组长的海域使用管理法执法检查组一行9人,在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家萍、副市长黎兴和市人大有关科室、市海洋与渔业局领导的陪同下,对我市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省人大关于加强渔港建设议案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当日执法检查组一行查看了营仔渔港和龙头沙渔港的建设情况。
我市有浅海海域总面积约16.7万亩,已规划用海面积3.2万亩,完成确权登记23366亩,办理发放海域使用证5个,登记率达100%。海域初步实现了从“无偿、无序、无度”状态向“有偿、有序、有度”状态转变。
近两年来,我市制定管理方案,高起点、高标准地开展海域管理工作,建立乡镇海域管理网络,市、镇、村委会、村都成立海域管理机构。营仔、车板镇将海域管理责任制与干部考核相挂钩,并作为政绩考核的一个目标。对用海单位和用海项目进行全面调查和登记。实行清理与发证相结合,全面推进海域管理示范区建设。营仔海域已开始申报国家级海洋功能示范区,正严格按照国家级功能示范区的标准进行建设,加大对违规用海的查处的力度。
我市渔港建设议案已取得了成效,到2002年止,龙头沙渔港共投入资金1380万元,建设码头200米,防波堤200米,护岸堤80米,疏浚港池、航道23万立方米,十年议案工程已基本完成,渔港建设已具规模。(张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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