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实行“八严禁”
来源:
作者:
时间:2003-09-20
点击:
廉江讯 市质监局从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入手,严格遵守国家质检总局对质检系统行风建设提出的“八严禁”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国家质检总局对质检系统行风建设提出的“八严禁”有:严禁在工作日中午和执法活动中饮酒;严禁机关内设机构、直属单位、挂靠单位之间用公款互相宴请;
严禁参加由工作对象支付费用的宴请等八项内容。今年,“八严禁”出台后,该局马上召开局职工大会及时传达“八严禁”内容,要求执法人员要提高认识,在执法中,用“八严禁”来严格要求自己。该局每周一召开一次汇报会,汇报在执法中落实“八严禁”情况,对照“八严禁”寻找纰漏。该局还通过对外公布举报电话的形式,接受社会的监督。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每人联系五户以上企业,作为调查对象,同时,定时或不定时地召开相关行政部门机关人员和企业老板座谈会,接受各界的批评,以更好的姿态,落实国家质检总局的“八严禁”。(张立华)
最新评论共有 0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