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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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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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讯 近日,市法院对一起集体辱骂、殴打当事人的肇事者依法采取了拘留和罚款的处罚措施,充分体现了该院干警应付突发事件的战斗力,有力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法院的威信,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
该院民一庭受理的原告曹×梅诉被告李×忠离婚纠纷一案,于10月9日上午进行了公开的审理。同月26日承办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到庭进行调解。调解期间,被告李X志及同来的亲人情绪比较激动,承办法官根据双方的言行确认暂时无法调解,在进行了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后,终止调解工作叫双方当事人回家。原告曹×梅下楼出到该院大门口坐上摩托车准备离开时;被告李×忠及其亲人李×发、李×中、钟×等人围住其进行辱骂和殴打,致其受伤。原告的委托代理人曹×越见状也参与了打架行为。双方均扬言要通知更多的人来助阵,被告方还高喊要将原告捉回去。
当天刚好是星期六,该院全体干警都在办公室加班工作。听到门口的吵闹声后,钟其发院长等领导率先走出办公室冲向现场,机关的大部分干警也都赶到门口。钟其发当机立断下令对打架双方的有关人员李×忠、曹×越等采取了紧急拘留措施,事件得到了暂时的平息。法院同志在处理善后工作时,被告方的亲属再次围在法院门口高声辱骂原告,经该院干警多方说服无效,依法再次拘留了辱骂原告的李×生、李×仙、陈×。两次的拘留行动,该院干警都做到了骂不还口,文明执法,没有粗暴、过激的行为.围观群众都赞扬该院行动快、抓得好。被告方的亲属见法院动真格、严执法,随即自行散去。该院拘留的一名被告方参与闹事的老人躺在地上不肯起来,该院将其送到人民医院,经检查无任何问题,根据情况,该院解除对其的拘留让其回家。原告曹X梅经医院检查住院治疗,并由该院先代支有关费用,当天民一庭还安排干警对其进行了悉心的陪护。后来,被拘留人员均承认了错误,并交纳了罚款,该院依法相继提前解除了拘留措施,双方当事人不再发生争吵现象。事件得到了有效的平息。(陈荣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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