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任用干部须过“十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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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2-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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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讯 继前几年公开选拔科技局长等职位后,近日市委又公开选拔6名局级领导干部。参加公选人员在笔试、面试基础上,必须过“十关”。这是我市率先实行任前公示制、票决制之后,进一步推进干部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一项重要举措。
最近市四套班子在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时,市委书记钟万明在会上提出,今后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必须通过“十关”。这“十关”是:一是政治素质关。选拔干部时,做到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既要有“德”,又要有“才”,有才无德者一个也不能用。二是民主推荐关。凡提拔的干部都必须进行民主推荐,让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人。三是集体讨论是报关。民主推荐的对象,须经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呈报。四是组织考察关。确定考察对象后进行民意测验,了解拟提拔的对象在群众中的公认程度,并进行考察,要坚持考察预告制,让群众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多方了解提拔干部的德、能、勤、绩、廉,避免考察失真的现象出现。五是把好任用方案关。凡提拔和调整干部都要征求分管线领导的意见,既了解情况,又做到人尽其才。六是任前审计关。对原担任职务需调整或提拔任用的干部,都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还经过审计部门任前审计,对审出有以权谋私和违纪现象的,一律不能调任和提拔使用。七是书记会议酝酿关。拟任和调整干部都要召开书记办公会议,对拟任和调整方案人选进行酝酿。八是票决关。凡在讨论干部提拔任用时,在听取组织部门汇报后,决定干部的任用和调整,市委常委会一律实行票决制,防止个人说了算。九是任前公示关。在讨论决定拟任用干部后,坚持实行任前公示制,公示干部的年龄、学历、拟任职务,从而接受群众监督,增强干部任用工作的透明度。十是检查监督关。今后任用干部的情况每季度都在市委市政府的政务公开栏上进行公开,每年将组织纪检等有关部门对选拔任用的干部进行检查,对违反《条例》任用干部的进行严肃处理。通过采取以上措施,让那些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群众中威信高、靠得住、有本事的人挑起现代化建设重担。(宣明 施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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