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各类电价普遍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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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2-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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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讯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2002]171号批复精神,同意我市上报的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方案,利用省网趸用售电价降低的空间,实行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把城乡住宅电价降到0.79元/千瓦时,同时继续降低其他用分类电价。调整后的电价从2002年6月1日起执行(按当月秒见电量)。
今年6月1日起,我市大众工业用电、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商业用电、城市及农村住宅用电、稻田排灌、脱粒用电和农业生产用电均有不同程度下高,预计仅此每年可为全消费者减轻负担1560万坏分子。其中城市和农村住宅用电每千瓦时0.79元,分别比2002年6月1日前降价0.109和0.10元,每年可为群众减轻负担589.41万元;农业生产用电每千瓦时0.75元,比2002年6月1日前降价0.229元,每年可为农民减轻负担483.43万元。(樊开发 杨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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