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就有朝气蓬勃 奋发有为的领导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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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2-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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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讯 7月22日上午,中央、省先后召开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电视、电话会议。深入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5.31”重要讲话精神,部署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市委副书记黄文炯、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蔡中舫、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日英以及市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条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条例》的颁布实施,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需要;是我党干部工作更好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需要;是总结和推广近年来干部人事工作的新经验、新成果,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的需要。
会议要求全面把握、贯彻《条例》的基本精神,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要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和用人标准,严格按照《条例》条件选拔任用干部。要注重年青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作风、政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要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形成选拔任用干部的科学机制。要严格执行推荐提名制,确定把好考察关,严格执行集体讨论、决定干部制度和程序。要坚持干部工作中的群众路线,进一步扩大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省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及江泽民“5.31”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坚守纪律不放松。”
市委副书记黄文炯要求各级各单位立即掀起学习热潮,把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传达到党员干部中去。真正做到:领导干部要掌握、熟悉《条例》;组织、人事干部要精通《条例》;广大群众要了解《条例》。同时,要加大《条例》宣传力度,加强我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樊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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