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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让救济对象有保障

来源: 作者: 时间:2002-01-15 点击:

    廉江讯 我市坚持让城乡困难居(村)民得到最低生活保障,有效地促进了社会稳定和经济体制改革。据统计,目前全市有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村)民6651户、22638人得到最低生活保障。
    
    为摸清城乡居(村)民最低收入者情况,我市专门成立了城乡困难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调查领导小组,采取全面调查与典型调查,问卷调查与访问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城乡困难居(村)民进行了调查。发出调查问卷1500份,困难户登记表20000份,并让各镇和企业将需救济人员名单张榜公布,接受群众评议。
    
    为保证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市先后制定实施了《廉江市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实施方案》及《廉江市在职、失业、下(待)岗和离退休人员最低生活保障线实施方案》和相关规章制度等,同时,根据我市的实际,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定为70元/月,城镇居民为130/元(1999年9月以后提高为169元/月),对人均收入低于保障线的实行补足差额救济,并采取分级负担的办法千方百计落实资金,使居民和村民困难户的救济金,由市、镇两级财政负担,市财政承担60%,镇承担40%。在职、失业、下(待)岗和离退休人员的资金由市财政负担60%,其余的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解决。救济金由民政局拨到各单位专户上。保障对象经过(村)委会审查和街道、乡镇、单位审核同意后,持证领取,领取标准张榜公布。
    
    与此同时,我市对保障对象进行扶持和优惠照顾,协调好单位给予优先安排就业、办理营业执照、减免税费等,另外,发动全社会进行“手拉手”活动帮扶,使他们尽快脱贫。(张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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