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专款专用严禁巧立名目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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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1-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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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讯8月28日,我市召开农村困难家庭子女免收义务教育阶段书杂费会议,传达省、湛江市有关会议精神,部署我市农村困难家庭子女免收义务教育阶段书杂费工作。
从2001年起,省财政安排资金3亿元,免收全省农村人均收入1500元以下的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书杂费。我市是全省两个试点之一,享受这项专款1700多万元,将有4万多学生享有免收义务教育阶段书杂费的照顾。
我市已经成立了解决农村特困家庭子女书杂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镇也已经相应成立。这项专款已经按比例分配到各镇,在8月31日前完成这项工作。
市长钟万明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我市作为农村困难家庭子女免收义务教育阶段书杂费的试点之一,地方党委和政府要把这项工作当作一项民心工程来抓,不辜负省政府的期望。免收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书杂费这一举措,是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体现了省政府对人民群众的深切关怀,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力争广东省成为教育强省的决心,是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一个根本保证,是一项治贫先治愚的举措。
如何抓好这项工作,钟万明强调,领导重视是关键。各镇一定要把这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从讲政治的高度,把这项民心工程抓好;工作深入是前提。一定要把底子摸清,确保每个困难学生都能享受到免收书杂费的照顾;加强监督是保证。在确定免收书杂费对象时,要公开、公平、公证,审定的名单要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严禁暗箱作业,绝对做到专款专用,不能花学生一分钱,谁乱用了这笔钱,不论职务多高一律处分。 钟万明最后强调,这笔钱给我市的教育事业提供了较大的帮助,但是,我们今后更要进一步落实基础教育优先的方针,加大教育投入,解决入学难,拖欠教师工资问题,解决学校薄弱环节。继续发挥扶贫助学杠杆作用,扩大扶贫助学面。要把免收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书杂费工作与中小学收费管理结合起来,杜绝学校乱收费,切保群众的负担真正减下来。对教育收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该收的坚决收,不该收的绝对不能收。
会议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玉珠主持。
湛江市教育局副局长吴郑珊在会上作了讲话,对我市农村困难家庭子女免收义务教育阶段书杂费的试点工作表示肯定。
副市长翁文海、教育局长陈井基分别在会上传达了省、湛江市农村困难家庭子女免收义务教育阶段书杂费工作会议精神。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长陈良就如何做好免收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期间书杂费监督工作作了布置。(李习昌 李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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