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农民负担 增加农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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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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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讯 8月28日下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召开全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在会上强调:实行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收费“一费制”;实行村级订阅报刊费用限额控制;对农村电价和农民建房收费进行专项处理;实行农业税收和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做好灾区和贫困户税费减免工作。温家宝强调,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是衡量农村干部是否真正实践“三个代表”要求的重要标准。
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王玉珠强调,各镇领导和有关部门要认真领会这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减轻农民负担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开展减轻农民负担执行监察工作。今年我市减轻农民负担重点抓落实五项工作:第一,继续抓好农民负担定项限额“一定三年不变”政策的落实,即各地农民负担限额控制在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以村委会为计算单位)的5%以内;第二,切实加强农村中小学收费的监督,禁止农村中小学违反规定向学生及家长收取农村教育费附加、建校费、集资费和代办保险;第三,认真治理农村用电收费和其他涉农收费;第四,认真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责任制,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第五,认真做好清理镇村两级超编人员工作,对超编的镇村干部、职工和农村中小学教师,要坚决予以清退,减少开支。另外,各镇政府要严格控制日常行政开支,严禁平调、挪用、上解使用提留统筹费或农村税费改革后向农民征收的农业税附加。(林达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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