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于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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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1-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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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讯 8月8日,我市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认真总结我市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和全面部署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
市长钟万明就如何贯彻李长春书记对新丰县“8·01”事故的重要批示,进一步抓好我市下半年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与安全生产的关系。安全生产工作直接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各镇、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到安全生产工作去。“三个代表”之一是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要发展先进生产力就离不开生产,“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任何企业都要努力提高经济效益,但是必须服从安全第一的原则”。我们要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观念,改变不重视人民生命财产的观念和行为,要端正经济工作指导思想,坚决纠正牺牲安全换取短期和局部利益的模糊认识,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湛江市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文件和会议精神,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经济的良性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二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党政一把手要对本镇本单位(部门)安全生产和防范安全事故工作负总责,要把责任制是否落实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党性原则是否坚强和工作是否称职的重要标志,花大力气,下真功夫,真正做到确保一方平安。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要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和防范安全事故工作负起责任,行政,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凡辖区内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必须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能留死角,对于玩忽职宁、敷衍塞责造成事故的,要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302号令)和省有关规定,依法严厉追究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人员的责任,该撤职的撤职,该处分的处分,该判刑的判刑,一律严肃查处,决不姑息。今后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员工未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以儆效尤。三是要以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下大力气抓好九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从现在起到九月底,是九项安全整治的攻坚阶段,各镇各部门要根据市安委会的布置,针对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存在总是进行逐个整改,不能留下隐患。公安、工商部门要对无证生产烟花爆竹和打火机的企业,作坊一律予以取缔,发现一家取缔一家,决不手软,并通过巡查监督,防止死灰复燃。公安部门、交通部门要加大道路,水上运输安全和危险化学的运输安全整治,严禁拼装车、报废车上路营运、严禁无证运输危险化学品;建设、质监部门要加强对液化石油气销售站(点)的清理整治工作,质监部门要彻底清理不合格的气瓶、坚决杜绝不合格的气瓶流入市场;公众聚集场合的整治要抓好实施《消防法》后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的防火设施审核、验收,坚决取缔不符合规范的公共娱乐场所、有效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已列入湛江市场2001年十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淘岩作业的石场和“五无”学校危房等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进行整改,经贸、公安、工商、建设、交通、教育、文化等职能部门要按各自的职责分工,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保证做到件件有落实。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中的验收工作,要做到明确标准、严格把关,“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四是要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常抓不懈。认真落实各级政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的制度,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要明确负责的部门及具体责任人,并实行定期汇报制度。建立和完善企业(单位)注册安全主任制度,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同时加强对各企业生产规定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的有效监督,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停业,并经检查确认符合标准方可恢复生产。对容易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单位、设施和场所实行定期巡查制度,对排查出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迅速排除。切实做好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各项事故隐患制定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除按规定的时间速报上级政府外,党政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组织救助,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会议由副市长叶家春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月、市政协副主席林家萍等出席了会议。市府办、市劳动局领导分别在会上宣读了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总结我市上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罗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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