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费”统筹上缴强行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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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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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讯 “各单位要足额上缴离休干部‘两费’统筹金,不得拖欠或拒缴,要克服等、靠、要的思想。凡‘两费’统筹金不能按时足额上缴的单位,单位小车要停用,领导手机要停用,单位及第一把手不得评为年度先进。因不按时上缴‘两费’统筹金而影响离休干部‘两费’落实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这是钟万明市代表市委、市政府在3月1日召开的全市离休干部“两费”统筹工作会议上的明确表态。
近年来,我市离休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在各级党委、政府,各单位的重视下,通过各级组织、老干部部门的努力,基本得到落实。尤其对落实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得到较好的落实。但由于受到经济环境的影响,企业效益普遍欠佳,社会保障体制不够完善,有些医院管理不善,有些药品涨价等,老干部“老有所医”问题日益突出,解决难度不断增大。因此,拖欠离休干部“两费”特别是医药费仍呈上升趋势,且增幅较大。这引起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为保障离休干部“两费”的落实,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经多次研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下发《关于确保我市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保障机制落实的通知》,实行离休干部“两费”保障基金社会统筹、统一发放办法,建立和完善离休干部“两费”保障机制。
钟万明在会上指出,离休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在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离休干部并发发挥他们的作用,是党和国家关于离休干部工作的一项基本政策。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认识,切实加强对老干部工作的领导,把老干部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的考核内容和工作日程;要突出重点,抓好离休干部“两费”的落实。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精心组织,统筹规划,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离休干部“两费”统筹工作,要分级负责,层层抓落实;要从实际出发,切实加强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四个结合”:即把思想政治工作与落实老干部“两费”相结合,与老干部开展活动家、发挥作用相结合,与组织老干部学习、教育相结合,与加强老干部党支部建设相结合。
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黄文炯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宣读了市委、市政府《关于确保我市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保障机制落实的通知》[廉发(2000)3号]。副市长谢哈森主持了会议。我市各镇分管领导及市直有关单位领导参加了会议并签订了《廉江市离休干部“两费”统筹上缴、发放的责任书》。(李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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