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妇女维权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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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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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讯 妇女儿童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享受法律规定的种种的特殊保护。3月20日,市妇联联合司法局、劳动局、人民法院、总工会、卫生局、妇幼保健院、社保局等有关职能部门走上街头,开展婚姻家庭法律、劳动权益、卫生保健、心理咨询活动,并宣传《妇女权益保护法》、《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等等。
当天上午,在设在人民大道的咨询点前,前来咨询、索取资料的妇女络绎不绝,在儿童安全教育、预防新生儿破伤风、培养孩子良好的行为习惯、婚前医学等一系列图文并茂的宣传画前,也吸引了不少市民驻足观看。有关工作人员热心地解答妇女们提出的各种问题,并加以专业性指导,使他们频频点头称是。记者现场采访一个背着小孩的中年妇女,她表示只有做一个事业上和生活中的强者,才能赢得尊重。市妇联有关领导对记者说,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妇女权利的实现离不开国家和社会的保护,也离不开妇女自身素质的提高,所以,我们鼓励妇女自我提高和自我保护,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动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市委副书记温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妇联主席肖日英和副市长翁文海到活动现场进行了指导。(林达琳 黄秀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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