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水泥厂租赁财产平和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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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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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讯 红星水泥厂与廉江市水泥厂合同纠纷一案,在多方调解下,双方顺利签下财产移交协议,红星水泥厂租赁财产昨日平和移交。
经过协商,红星水泥厂和廉江市水泥厂双方代表,在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建、我市副市长莫志军及市有关部门领导的见证下,签订了租赁财产的移交协议。随后,双方进行财产清点,将租赁财产平和移交廉江市水泥厂。
红星水泥厂和廉江市水泥厂5年前因租赁财产移交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致使廉江市水泥厂原有的工人频繁上访。经市领导和法院多方面进行调解,最后双方签订协议,将租赁财产交回廉江市水泥厂,为再盘活企业资产提供了机会,也为原有职工发展生产提供空间。 (黄业 张丽 何江江)
来源:廉江市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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