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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桥镇两村民违法上访被刑拘

来源: 作者: 时间:2007-07-23 点击:

    廉江讯 7月5日,高桥镇勒古巷村村民陈梓庆和陈昭顺因严重违反《信访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刑事拘留。近日,我市组织有关法律专家和法官到高桥镇,对参与集体非法上访的村民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颜战克、我市政协副主席戚月、市人民法院副院长李耀平,和有关法律专家、法官,以及高桥镇领导一起,为参与集体非法上访的村民代表讲解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据了解,近年来,高桥镇平山岗村和勒古巷村对榕木铺岭等四座山岭权属有争议,两村均称山岭权归属其村所有。经二审终结,勒古巷村败诉不服,在该村陈梓庆和陈昭顺等人的组织策划下,收取群众资金作越级上访费用。7月2日上午,非法组织100多村民,打着横额、喊着口号,到省上访,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市领导何鑫、陈智、叶文新和高桥镇领导闻讯后马上驱车赶赴现场,诚恳细致地做解释劝说工作,但参与违法上访的群众仍不肯离去,坚持无理缠闹。直到7月4日,经过市领导大量的说服工作,100多名群众才放弃上访,返回廉江。7月5日,57岁的陈梓庆和42岁陈昭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被刑事拘留的陈梓庆和陈昭顺望着看守所的高墙,声泪俱下,悔不当初。

  新闻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1号)《信访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第二十条规定: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且不得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高超  龙伟华 何振宇 何江江)

来源:廉江市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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