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启动人民监督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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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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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讯 3月27日上午,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人民监督员选任会,任命从人大、政协、团体及社会各界推选的五名同志担任该院人民监督员,正式启动人民监督员制度。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大改革和创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蔡中舫、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月参加选任会,并要求选任的五名人民监督员,代表人民行使监督权,对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侦查的贪污、渎职侵权案件,以及办案工作进行外部监督,确保依法公正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据了解,人民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监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检察机关拟作撤案处理的职务犯罪;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处理的职务犯罪等“三类案件”,以及检察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或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对犯罪嫌疑人超期羁押的;违法搜查、扣押、冻结的;不依法确认刑事赔偿或拒不执行刑事赔偿决定的;检察人员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五种情形”进行监督。(陈志馨)
来源:廉江市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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