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水库移民也纳入国家后期扶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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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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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讯 8月8日,我市召开了全市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调查会议。会议传达了国务院,省政府有关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调查及扶持规划的会议精神,会议首先肯定了我市在完成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调查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对我市开展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调查及扶持规划工作进行了布置。湛江市水利局副局长及市移民办主任彭文祯,我市副市长李启明以及市行政服务中心、移民办、水务局、各镇分管农业领导出席了会议。
根据2006年国务院17号文件精神,2006年6月30日前已搬迁的小型水库移民现状人口一次核定,具体政策界限与大中型水库移民一样。纳入扶持范围的小型水库移民必须具备的条件是农业人口,搬屋才算,光浸田地的不算。一经核定的移民从2006年7月1日起每人每年给予一定的扶持,具体标准(待定),扶持期限是20年。
李启明提出,一要充分认识到这是对小型水库移民第一次扶持,关系到移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对提高移民的生活水平,建设新农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要加强领导,分级负责,按时按质完成调查任务。三是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实事求是做好核查登记,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曹锡邦 黄舒娴)
来源:廉江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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