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寮工商所为农户挽回经济损失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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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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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讯 6月17日,和寮工商所接吉水镇良龙山村一农户彭某投诉,称其近日在吉水镇某砖厂购买的5万多块红砖出现大量砖体断裂情况,无法用来彻墙,他已同厂家交涉,要求赔偿全部损失,但厂家只同意更换另一批砖,而不同意赔偿全部损失。双方没法达成和解,遂向工商所投诉。
该所接报后马上介入调查,调查发现原来砖体之所以会出现断裂情况,是因为在混合搅拌砖泥制作砖坯过程中选料不纯,混进一部分石灰石,当砖坯被烧制成成品红砖时,砖体内的石灰石已被烧成石灰,石灰一遇水就自然产生化学反应,出现膨胀爆裂的情况。
了解到真正原因之后,经该所执法人员向砖厂负责人讲解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并从中调解,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彭某退回全部未用红砖,并由厂方赔偿经济损失4万余元。
事后彭某对和寮工商所表示万分的感谢,由衷地说和寮工商所为农民讨回了公道,真不愧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者。(李雄志)
来源:廉江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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