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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早启用廉江红橙“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

来源: 作者: 时间:2006-08-16 点击:

    廉江讯8月8日,副市长莫志军与市质监局局长李廷超到青平镇与廉江红橙种植大户商讨如何启用廉江红橙“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
    
    我市作为“中国红橙之乡”,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和气候环境优势,是廉江红橙的发源地。廉江红橙果大皮薄、肉红核少、酸甜适中,是我市的独有水果品种,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2004年9月,经国家质检总局公告,廉江红橙正式成为“原产地域保护产品”(后更名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获准使用“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资格的生产者,未按相应标准和管理规范组织生产的,或者在2年内未在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专用标志的,国家质检总局将注销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停止其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并对外公告。
    
    莫志军要求青平镇的廉江红橙种植大户尽早率先启用这一标志,发挥其潜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再逐渐向全市推广。 (林达琳 邓夏晖) 

来源:廉江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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