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水 搞好防灾减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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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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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讯 为贯彻实施《防洪法》,加快实施城乡防灾减灾民心工程步伐,6月6日,湛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菊带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湛江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到我市检查贯彻实施《防洪法》和城乡防灾减灾工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伍杰忠、市委副书记温宁参加下午汇报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陈康玲、副市长李启明以及市人大有关委员,市府办、市水务局、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的负责人陪同检查。刘菊对我市贯彻实施《防洪法》和城乡防灾减灾工作表示满意,认为我市各项工作到位,取得很好的成绩,水利工作是排头兵。
刘菊指出,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是市人大执法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必须认真抓好。廉江水利工作是排头兵,做出了很好的成绩,表现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项工作做得比较到位,健全机构工作到位,依法治水到位。做好《防洪法》和民心工程系统宣传,提高群众意识,抓好长效机制,提前搞好防洪规划编制,依法搞好项目的招标、审核、公证公开,这方面为各县市提供了很好的经验。她要求我市要解决资金投入不足,进展较慢的问题,加大资金投入,推进和加快城乡防灾减灾民心工程建设的步伐。
伍杰忠认为我市防灾减灾有3个特点:一是机制完善、责任落实好;二是项目储备工作做得好;三是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他强调今后要抓好水费收缴工作,有条件要加大配套资金和民间资本投入,加大和强化河沙管理,明细具体法规,增强防灾减灾的后劲。(曹锡邦)
来源:廉江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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