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讯 12月13日,我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交通、科技等工作情况报告,并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陈康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月、韩培华、叶惠清、陈井基、戚康启及委员共27人出席了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建文,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杨康强,副市长李君莲,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罗立辉及市法院、检察院、人大各室(工委)、市交通局、科技局、环保局、卫生局、财政局合医办等单位领导列席了会议。
会议根据市长何鑫的提请,决定任命陈旭晖同志为廉江市公安局局长,免去马东进同志廉江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根据市人大常委主任陈吴的提请,任命张翠玲同志为廉江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祝朝裕同志为廉江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廉江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黄兴茂同志廉江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根据检察院院长廖志胜的提请,任命黄存波同志为廉江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卢权甫廉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根据人民法院院长龙土泽的提请,免去王燎原同志廉江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会议还补选杨兴志为湛江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
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科技工作情况报告、交通工作情况报告、农村医疗工作情况报告、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批准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追加2007年度预算资金支出的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建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廉江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情况报告。市人大各室(工委)在会上提出了初审意见,其他委员也分别作了发言。
廉江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任命:
陈旭晖同志为廉江市公安局局长
张翠玲同志为廉江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祝朝裕同志为廉江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黄存波同志为廉江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