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讯 为了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今年1月1日起在市城区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清洁卫生费征收暂行办法》规定:居民生活垃圾收费以户为计费单位,垃圾处理费标准每户每月3元,清洁卫生费及上门收垃圾有偿服务费标准每户每月5元。行政、企事等单位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按体积征收。
据了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清洁卫生费收取办法将由市供水部门在收取水费时一并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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