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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办学习贯彻《城乡规划法》报告会

来源: 作者: 时间:2008-04-24 点击:
 廉江讯 今日,我市特邀湛江市城市规划局局长吕冠嵘为我市领导干部作了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的报告。

  我市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吴,市委副书记、市长何鑫,市政协主席郑炎章等四套班子成员,及200多名乡镇和市直机关单位人员参加了报告会。

  会上,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吴要求,与会人员要认真学习和领会这次报告会精神实质,要加大对《城乡规划法》的宣传力度,同时要结合经营城市理念,将《城乡规划法》落到实处。

  《城乡规划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正式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在报告会上,湛江市城市规划局局长吕冠嵘指出,《城乡规划法》的出台,将有利于正确处理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有利于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历史保护等关系。同时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黄波)

来源:廉江市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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