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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站破坏水土

来源:南方农村报 作者:付淼 时间:2008-06-23 点击:
廉江水保站违规将用于保持水土的千亩土地出租牟利,旧埠村数百亩耕地排灌受影响


□本报记者 付淼

    6月20日,台风在撒下近期最后一场大暴雨后离开廉江市车板镇,积攒了20多天的雨水开始慢慢消退。然而,该镇旧埠村坡塘自然村的200多亩花生、番薯地仍然浸在水里,这些泡水10多天的作物基本绝收。
    在受淹耕地一侧的高地上,廉江市水土保持站内的数百亩桉树、芒果树未受积水影响,排水顺畅,长势良好。
    “水土保持站近年来不断将用来保持水土的‘马路岭’(地名)千亩高地出租获利,严重破坏了周边各村的水土,严重威胁到农业生产。”坡塘村村长曹增光说。
    更令村民不忿的是,马路岭千亩高地原为旧埠村的四条自然村所有,长期被廉江水土保持站占用,且已变更为国有土地,但“其中漏洞甚多”。
本为水土保持地
却被出租以牟利
    20日上午,旧埠村马路岭天气晴朗,阳光透过芒果树叶照射在一排低矮的泥砖房上,将斑驳的墙面上的“水土保持”字样显现出来。该地十分热闹,鸡鸣声、犬吠声、猪叫声,不绝于耳。
    这是廉江市水土保持站刚建站时的办公室,已租给外人做养殖场了,离新办公室不远。
    南方农村报记者在马路岭周围转了一圈,发现几百亩土地上分布着4个养猪场,一派生猪满栏的兴旺景象。
    在猪场周围,不断有酒曲发酵的香味飘出来,原来是一对夫妻开了一间蒸酒的小作坊。他们告诉记者,作坊的地是租来的,“有什么事找水土保持站去谈”。
    一位不愿具名的知情人透露,这片近千亩的土地是1966年时廉江水土保持站以保持水土的名义取得的,但长期以来,该站不仅从未在旧埠村进行水土保持工程,反而将该地出租。
    据了解,目前马路岭的千亩土地已有一半租给外地老板种了速生桉,其余部分则出租给当地居民养猪、养鸡和种果等。
    当日上午,记者在水土保持站新大楼见到了该站副站长魏某。他坦承出租土地的确是为了“搞点钱”,但是“逼不得已”。
    “水土保持站现在是事业编制,上头(水务局)一分钱工资都不发。如果不出租土地弄钱,我这里连开饭都难。”他说,这块地的租金每亩才40多块,不够用来发工资,“我承认,出租公地是有问题,但是站里没钱,我也没办法。”
水保站破坏水土
众村民被迫弃耕
    在廉江市水土保持站坐地收钱的同时,旧埠村民却承受着水土破坏的煎熬。村民曹宝贵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为了种植大量果树,水土保持站每年都要动用机器松土,致使附近四条自然村“咸田围、塘肚围、猪笼田(地名)等处的农田受到了极大的破坏”。
    “现在情况是,天旱不能引水,落雨不能排涝。”旧埠村竹头田自然村一位村民说,以前还能种点水稻、花生,现在什么都不敢种了。
    整个马路岭周边的农田都受到重创,旧埠村属下4条自然村仅存的400亩耕地每年都要面对旱、涝的双重威胁。因为收成没有保障,许多村民被迫放弃耕地,出外打工谋生。
    一位在马路岭周围养殖白鹅的农户告诉记者,村民曾多次要求该站履行水土保持责任,为该村农田修渠引水,但未被采纳实施。无奈之下,村民只好自己集资修建了一条简易的排水渠。
    “这条水渠太单薄,遇上大旱大水根本起不了作用。”2006年5月,旧埠村大旱,数百亩水稻严重缺水。几位村干部约见水土保持站干部,要求他们向廉江水务局打报告争取拨款打井,用于抢救农作物。但水土保持站拒绝打报告,结果数百亩水稻全数枯死,村里从此再也没有种过水稻。
    对于破坏水土的指控,水土保持站副站长魏某予以否认。他说,旧埠村的水土保持确实很差,但“与我们出租马路岭的土地无关”,是因为市里下拨的改造资金有限,“钱都用在更重要的水保工程上了”。
    6月20日下午,廉江市水务局办公室主任向记者表示,水土保持站出租公用地创收“肯定是不对的”,但是目前,水利系统的下属单位都是只有编制没有拨款,周边县市的水土保持站也都靠地租收入运转。至于旧埠村的农田水土被水土保持站破坏一事,“村民并没有向水务局反映”。
    “这是在狡辩!”旧埠村村民显然不认同这种答复。竹头田村一位村民说,水土破坏之事,该村曾多次向水土保持站和水务局反映,还因土地归属问题将水土保持站告上湛江中级人民法院。“他们来现场都不知看过几遍了,怎么会不知情?”
土地权属存争议
四村状告市政府
    20日下午,旧埠村竹头田、坡塘、旧埠、新村四个自然村的村长透露,水土保持站用来获利的马路岭出租地,其实是这些村的集体用地,但后来被该站“非法占用了”。
    坡塘村村长曹增光说,马路岭的土地早在“四权下放”时代就近分配到了几条自然村。
    时任大队支部书记的曹仕山证实了这点。但在1966年5月,水土保持站以“治山治水”的名义进驻马路岭“挖沟排洪、治理水土流失”,此后就再也没有离开过。
    1966年以来,旧埠村民不断和水土保持站协商归还土地,还酿成了几次大的冲突。2007年,旧埠村民得知一个惊人的消息,水土保持站早在1991年就已领取了马路岭1042亩土地的使用证,该地的属性已由集体转为国有。
    旧埠村民十分恼火,因为整个办证过程他们完全不知情。2007年11月,旧埠村四位村长作为原告,将廉江市人民政府和廉江市水土保持站告上湛江中院,但一审判决原告败诉。他们在判决书上看到,论证所有权转移的关键证据是经当时的“车板公社党委领导口头同意”,这令他们十分不服。目前,四个村长已经于2008年6月上诉至省高院,等待新一轮的判决。
    旧埠村民认为,不管判决结果如何,水土保持站都应该停止对村里的水土破坏;而且,即使土地判给了水土保持站,也不能成为他们牟利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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