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十五”时期广东妇女发展报告》昨日发布,报告显示机关单位女领导离婚率高,是男性同类职业离婚率近4倍。广州名列各地级市离婚率之首,达14.05‰。有专家建议广州、深圳可以率先实行“别居”制度,即所谓“试离婚。
新快报8月22日报道 《“十五”时期广东妇女发展报告》昨日发布,其中对广东女性离婚人口现状考察显示,女性离婚率呈成倍增长,其中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女性负责人离婚率最高,是男性同类职业离婚率近4倍。此外,广州名列各地级市离婚率之首,达14.05‰。
离婚总数15年升3.1倍
据有关部门统计,2005年广东离婚总数为80873对,同1990年相比,离婚总数上升了3.1倍,近年来呈现稳中有升态势。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在广东省21个地级市中,离婚率名列前五位的分别是广州、韶关、珠海、河源和梅州,同10年前(即1990年)相比,广州离婚率的增长速度达到63.56%。城市离婚率超过农村据统计,女性离婚人数的增速远远高于男性,从1990年至2000年间,全省男性离婚人口仅增长了0.39倍,而女性离婚人口则从4.32万人到13.15万人,增长了2.05倍。城市也取代农村成为离婚率最高的地区。也就是说,城市女性,特别是珠三角较发达地区的城市女性是将城市离婚率推高的“主力军”。
35—39岁离婚者占20.15%
报告还显示,广东离婚人口的年龄趋向年轻化,35—39岁的离婚人数最多,占离婚总人数的20.15%,在此年龄段离婚的女性比10年前增长了2.61倍。除了早婚,即年龄在15—19岁的男女和55岁及以下男女离婚率呈下降趋势之外,中青年女性的离婚率猛增,其增速大大超过同龄男性。专家表示这跟女性离婚观念的转变及经济地位社会地位的提高有关。
女性离婚率与其教育程度的相关性比男性更加明显,女性离婚率前两位分别是大专和本科及以上,呈现出教育程度越高,离婚率就越高这一趋势。女强人离婚率高
而从离婚人口的职业特征比较分析中看出,在各职业大类中,广东省离婚率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但是男女之间离婚率在职业大类的排序不太相同,其中女性离婚率最高的是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达到28.67‰,是男性同类职业离婚率的3.83倍,换言之,职业声望高的女性之于职业声望低的女性有着更高的离婚率。
老年男性离婚率大降处于同一年龄段的男女,其离婚率差别也较大。男性的离婚率以60—64岁为最高(13.92‰),第二是55—59岁(13.87‰),第三是40—44岁(12.6‰);这些离婚率同10年前相比,前两个年龄组分别下降了28.28%,30.65%,40—44岁年龄组则上升了16.13%。而女性的离婚率名列前三的分别是35—39岁(9.86‰),40—44岁(8.88‰)和30—34岁(7.13‰)。她们的离婚率比10年前分别增长了2.61倍,2.16倍和1.60倍。
专家视角
广深可率先试行试离婚
《报告》认为,广东省离婚人口的基本特征可概括为:离婚人口明显增加,离婚率缓慢上升,女性离婚率大幅度提高,男性离婚率有所下降。有关专家认为,妇女经济地位的提高而导致自强、自立能力的增强是女性离婚率显著提高的最主要原因,现在离婚诉讼中70%—80%是女性主动提出便是很好的证明;另外,择偶观念、家庭观念、性事观念、离异观念的改变也是原因之一,原来男尊女卑、夫唱妇随的思想逐步让位于夫妻平权意识,传统认为“离婚不光彩”的说法也被抛弃,女性越来越重视婚姻质量。
不过,专家也提出,离婚率的提高不仅不利于当事人身心健康,也关乎社会稳定,因此不能无动于衷,除了大力宣传正确的婚恋观之外,有专家建议实行“别居”制度,即所谓“试离婚”,让当事人双方正式离婚之前,分开生活一段时间,再考虑是否非要离婚,通过“别居”形成缓冲带,进行感情冷处理。而考虑到住房等因素,专家建议可先在广州、深圳等较发达城市试行。
广东省不同职业一般离婚率(‰)
职业大类男女
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7.4828.67
专业技术人员7.5716.25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8.4820.27
商业服务业人员7.3812.68
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12.941.61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6.275.04
不便分类的其他劳动者20.3021.98
资料来源:根据广东省第五次人口普查手工汇总和机器汇总资料整理推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