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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悬赏1万通缉兴国越狱犯 当地公安另有奖励

来源: 作者: 时间:2007-11-21 点击:

新民网11月21日独家报道  11月20日,在公安部发布的公缉[2007]146号B级通缉令上,10月30日从江西赣州兴国县看守所脱逃的最后一名在逃者马志强赫然在榜,警方将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人民币一万元奖励。

案件简介:2007年10月30日,江西省兴国县看守所发生一起集体暴动越狱案件,8名在押人员集体脱逃,目前已抓获7人,马志强是最后一名在逃者。

通缉令显示,马志强,男,1975年3月15日出生,河南新蔡县人,身高165厘米,河南口音,体型粗壮,左手手背手腕处有“忍”、“侠”、“怪”蓝色刺字,身份证号41282819750315183X。

新民网21日凌晨连线江西兴国县公安局,据该局向新民网称,对嫌犯马志强的通缉仍在进行当中,对提供线索和协助缉捕的人员,除公安部的1万元奖励之外,兴国县公安局还会另有奖励。同时,兴国警方还向新民网透露,此前帮助抓获7名越狱犯的公民,均已得到警方奖励。

公安部发布的马志强相关信息:

  性 别:男
 
  出生日期:1975-03-15

  身份证号:41282819750315183X

  身 高:165

  通缉日期:2007-11-20

  体型:体型粗壮

  通缉编号:公缉[2007]146号

  户籍住址:河南新蔡县涧头乡魏营村后魏营

  现在住址:河南新蔡县涧头乡魏营村后魏营

  身体标记:身高1.65米左右,体型粗壮,左手手背手腕处有“忍”、“侠”、“怪”蓝色刺字。指纹编号:R3607325552006013910


马志强的犯罪之路

人民网·天津视窗11月14日电  马志强,这个从河南新蔡去广州捡破烂的年轻人,选择了抢劫致富。在他成为村里“首富”的同时,将村中亲友一行9人,游说至广州,组成抢劫变电站团伙。现今,除马志强外,8人被抓,1人在逃。

马志强的父亲、今年60岁的马国军头发花白。他从15岁开始当泥瓦匠,一直干到现在。双手被水泥砂石腐蚀打磨得像树皮一样,已经看不清掌纹。11月9日晚,他摩挲着江西警方发布的追捕马志强的通缉令,喃喃自语:“你犯了国法,就应该好好改造,干啥子要跑哟。”

双面“首富”,先盖新房

村里人只知道马志强在广州捡破烂“赚了不少钱”。

从河南新蔡驱车30公里,进入一个灰蒙蒙的村庄——魏营村,遍目的土坯瓦房,还有就是老人和狗。

在蒙着灰的土坯房中,有一栋亮白色的房子格外瞩目。这栋被村民称为村东“最好的房子”是马志强的家。

院墙很高,墙头用水泥镶上玻璃瓶碴。铁门被漆成锈红色,两只猫眼在门上“瞪”着。这座房子共9间,墙体贴着白色花纹瓷砖。室内,双筒洗衣机装在纸箱内。卧室内,席梦思床垫在多是板床的村里显得时髦,沿墙一大排红木组合家具落满了灰。

马志强去广州捡破烂后,他妻子于上个月去广州打工。如今只有马志强的父母住在这栋村里最漂亮的房子里,帮他们照看小孩。

马志强在村子里面被认为是“首富”。村里的老人已很久没见到马志强了。他们只知道马志强很早就去广州捡破烂,“赚了不少钱回来”,在村里率先盖起了楼房。

当村里老人听说,马志强一伙此前已经在广东数个变电站工地上作案13起后,都表示惊讶:“他们回来都说在广州捡破烂,我们也不知道他们到底在干啥”。

魏营村村支书马国群说,马志强在老家从不犯事,“每年农忙时回来几天,见到长辈老老实实打招呼”。

有乡邻说,听说马志强“有几十万,在外面养有两个老婆”。父亲马国军说:“根本没有这回事,那个女人是他们一起捡破烂的老乡的老婆。”

“破烂王”变身“匪首”

马志强11岁被骗到东北当乞丐,逃回后干建筑工人,后到广州捡破烂,多次盗抢变电站。

在父亲马国军的记忆里,今年32岁的马志强吃了很多苦。

小学4年级,马志强辍学,帮助家里干了1年农活。11岁那年,他到乡里看杂耍,便再也没有回来。当时马国军以为他失踪,母亲整天以泪洗面。半年后,马志强突然回家。父母才知道,他被人拐骗到哈尔滨当了乞丐。

当时,和马志强一起有4个十一二岁的小孩被拐骗到哈尔滨。老板给他们每人一个蛇皮袋,一个塑料碗。到哈尔滨周边农村讨米。每天回来交给老板,老板才给饭吃,如果一天不完成任务,就要挨打。

马国军说,这几个孩子有一次在哈尔滨火车站要饭。火车站一个好心职工把他们送上了回河南的火车,他们才得以逃脱。

此后,马志强又到焦作的一个石场拉石头。一车石头七八百斤。拉一车3角钱。马志强一天挣几块钱。马国军说,“3年后,马志强回来时,手上茧子厚得针都扎不动。”

马志强还在焦作麦芽厂扛大包,180斤的麦芽包,扛一包也只是3角钱。在太原建筑工地扛钢筋水泥时,马志强扛了半年,只拿到150元路费,其余的工资老板不给了。“别人欺负他年纪小。”马国军说。

1999年,马志强听说广州很挣钱,决定跟人去那儿打工。当时马国军将仅有的20元钱塞给了儿子,然后看着那列火车一点点消失。

以后马志强每次回来都是对父亲说,在广州因没有身份证,找不到工作,只得“背个蛇皮袋,拿个钩子沿街捡垃圾。”事实上,经广州警方侦查确认,马志强一伙在广州以捡破烂、收废品为名隐蔽身份,在2006年11月以前,已经在广东的新会、花都、白云、东莞等地的变电站工地上作案,其中,马志强是这个抢劫团伙主犯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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