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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责任人必须明确责任

来源: 作者: 时间:2002-10-23 点击:

    廉江讯  针对部分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重要意义认识不够,对责任不够明确以及不了解有关业务知识等现象,10月17日,我市专门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会议。
  
    会上,副市长洪德辉就如何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发表了讲话,指出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要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特别是秋冬季节是火灾事故多发的季节,要在重重压力下打醒十二分精神,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第一,加强领导;第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业务知识;第三,加大投入;第四,加强检查;第五,加强队伍建设;第六,加强依法治火的力度。
  
    市消防大队长陈炯业作了有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的报告。
  
    市供电局副局长钟德杨作安全用电的报告。
  
    会后,洪德辉副市长同各镇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定《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林达琳  郑基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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