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化州“立盟”联手管屠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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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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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讯 近日,廉江市和化州市联合组成30多人的牲畜屠宰管理执法队,对廉江市平坦镇的回江和化州市良光镇的龙地等地非法屠宰销售生猪经营点进行突击检查,对这些非法屠宰经营的设施、销售棚屋进行拆除,并对私屠滥宰的猪肉予以没收。据悉,自廉江化州两市签订联合管理边界地域生猪屠宰经管活动的协议,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后,有效地制止了两市边界地域私屠滥宰生猪、偷漏税费、低价倾销的行为,维护了边界两地生猪市场的正常秩序。
廉江化州两市共有9镇相邻,前段时间,一些肉商在边界地域设点销售未经定点屠宰场屠宰、检疫、完税的私杀生猪或死病猪,低价吸引对方居民过境购买猪肉。这一现象不但影响了国家和地方财政收入,扰乱两地肉品市场秩序,两且无法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鉴于两市相邻镇(乡)、村较多,交通不方便,执法监督难度大的实际,为把两市交界地域的生猪屠宰经营活动管理好,经两市贸易局、食品(集团)公司以及边界各镇领导于8月份达成了生猪屠宰“联合管理,共同监督”的协议。
协议规定,两市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经营活动的管理。今后,边界群众的猪肉供应,一律由各自定点屠宰场批发,肉商在边界自然村流动经营销售,不能在边界设固定低价销售点,坚决纠正对屠商包干税费经营的错误做法。两市各级生猪屠宰管理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按省府《规定》及相关政策,从严管理边界乡村的生猪屠宰经营活动,自觉打击私杀生猪、偷漏税费、逃避检疫和无证经营行为,制止本行政区域肉商的违规行为;加强合作,互通信息,共同监督管理毗邻地域内的生猪屠宰经营活动。两市、镇(乡)级的生猪屠宰管理机构,可以组织执法队伍跨行政区域,对毗邻镇交界自然村的生猪屠宰点、鲜肉摆买点、流动肉摊进行检查,有权依法依规处理等。
协议还规定,双方执法队要以维护本行政区域生猪肉品市场正常秩序,保障居民肉食卫生、睦邻友好为原则,依法行政、文明执法,遇到突发矛盾要及时向双方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双方互相配合,相互支持,公正处理。(宣明 温琴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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