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目前东莞市场上的电动自行车车速普遍超过设计生产标准所规定的20公里/小时,甚至有的超过了50公里/小时,加上电动自行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未按规定让行、逆向行驶、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导致了近段时间来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大幅度上升。其中,今年1月~7月15日,东莞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事故325宗(同比增加235宗),造成29人死亡(同比增加25人),386人受伤(同比增加287人)。
“目前,东莞道路交通容量已接近饱和。”东莞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与其花大力气投资改造非机动车道,不如进一步改进东莞的公共交通网络(包括轨道交通),鼓励群众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这也是世界各大城市从根本上解决交通拥堵的有效手段。
为此,东莞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围绕是否准予电动自行车登记上路行驶等问题,通过网络、电话、传真以及发放万份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不准予电动自行车在东莞全市范围内的意见上报省政府。最近,省政府正式批复东莞市政府,同意东莞市在全市范围内对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不准上路行驶,从8月15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